微信朋友圈的封闭性原本是为了保证信息发布的私密性,同时也包含了以身份认知为担保的真实性。 不过微信账号属于个人财产,尤其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微信号,搭载了一定的市场资源,只要双方出于自愿且不是用于违法目的,应当可以自由买卖的吧? 故未经告知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转卖他人使用,买受人以原微信号使用人的身份发布朋友圈等信息的行为,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,侵犯了微信好友的知情权,损害了微信好友的信赖利益。